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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我市执行的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

来源:盐田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11-09

  根据《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和《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生活扶助金标准相应提高至每人每月424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261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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